2.唯有認識聖經裡的這位神,才可以認識真理,而這永恆不變的 真理,才能給我們真正自由和真愛
3.<<原罪>>猶太人加百列殺死仇人艾賢尼的一兩個孩子,就算這兩個孩子是他親生的,仍然絲毫不是公義,因為這兩個人並沒有得罪他。加百列之死,就是押沙龍之死,亞希多弗之死,他們憤怒,憤怒到遍地遊行,要手刃仇敵,要尋找該被吞吃之人。你們要謹慎,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(帖前5:15) 不可自力報復,只有上帝自己或公權力可以合法取走人的性命。如同約瑟對哥哥們說:「我豈能代替神呢?」(創50:19)
4.我們會說神不公平嗎、神殘忍嗎? 不!我們都是罪人,若不是神的恩典和憐憫,若不是基督為我們上十字架代贖,我們每個人都是該死的。只認識魔鬼不足以認識真相,唯有認識神才是認識真相! 再好的偵探,只能得到人間的 正義,唯有神的義才是正義的伸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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