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February 20, 2010

神奪去我的理,但是我決不說非義之言

伯27:1-23
在世日子、神的作為、惡人的分
神奪去我的理,但是我決不說非義之言,我必不以自己為不正
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,神奪其命時沒有指望
惡人的分是轉眼成空
約伯深信自己的言行沒有不義,是神奪去他的理,但是他也不因此說非義之言。
神奪我理,雖然得利,並不留情
Why?
這個「理」是人的理,也是人所認知神的理,這個理是義人不該如此的結果與遭遇。敬虔於神的人,神按理是恩待這人。
「你們也都見過」是指惡人的結局正如三位朋友所說的,結局都不好,所得的一切轉眼就不在了。只是朋友以結局來反推論約伯的不義。約伯同意惡人結局在神奪取其命時,沒有盼望
神向惡人射箭「並不留情」是惡人的結局是悲慘的,不會還在世上留存。但是約伯如今還在世上。
How?
義人即使遭受不合理的待遇,口中也不出惡言,說不義的話。仍然行義,相信神的作為與旨意。不是愚昧的信,是有盼望的信。
約伯如此信心不是一般人所能夠承擔苦難的信心。人的理都是對的,但是不適合用在約伯身上。對待苦難中的人,應當以恩慈、陪伴、鼓勵相待,切勿指責,說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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