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December 6, 2010

不以耶和華為神的就任意而行

士12:1-15
以法蓮人在基匈時代已經有類似的爭議發生,約一百年前,基匈以智慧化解糾紛,這次耶弗他以強硬手段處理,以法蓮人要來燒基列人房屋,不滿意他們沒有參加他們與亞捫人的爭戰。結果被殺42000人。使以法連一蹶不振,從此成為以色列支派中最小的一支。
示繙列和西繙列是河水泛濫之意,Si和 So的差別,如十和四的不同發音,基列人一聽就知道是以法蓮人。
伯利恆是西布倫支派的城,不是猶大的伯利恆,以比讚做士師7年
西布倫人以倫做士師10年
拉比頓人在以法蓮境內,押頓做士師8年,子孫多、驢子多。屬於有錢有勢力的人。
Why?
以色列勢微,各地有人自立為王,執政掌權時間短,國內沒有真正的掌權者。
以法蓮人在別最需要的時候不來支援,最危險的時候,有生命危險的時候不能併肩作戰,別人得勝時反而要來爭論、邀功,甚至進行破壞。基甸比較有智慧化解了糾紛,但是耶弗他就不講情面了,予以痛擊。
以法蓮的例子可以為借鏡,人要在別人需要的時候去幫忙,而不是怕惹事上身。即使怕惹事上身,自己守分寸,不要有非份之想也還好,卻有人也想貪圖名利,以致身敗名裂。
How?
當人只看到自己,不以耶和華為神是就任意而行,最後只得到自我毀滅,沒有平安。
身為主的兒女,有神的恩典在身上,當珍惜這恩典,常存感恩的心,這恩典是耶穌基督的寶血為我們流的,因著基督,使我們有耶穌的生命在我們身上。讓耶穌來作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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