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孫看上一名非利士女子 想娶她為妻,父母雖然不同意,但是也無法改變參孫心意,此事出於耶和華。
耶和華的靈感動參孫徒手打死獅子,後來經過死獅子,看到有蜜蜂及蜂蜜,卻取學蜂蜜吃,也給父母吃,但是沒有告訴父母是取自死獅子裏。
參孫依習俗在女子家中宴客,他們請30人成為參孫的陪伴者,參孫出謎語給女子的同伴們,他們猜不出來,就逼參孫的未婚妻,參孫的未婚妻要參孫告訴她謎底,參孫還是告訴了未婚妻,以致參孫只好去亞實基倫打死30人,取了他們的衣裳來給這30人。
參孫說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田,就猜不出來謎語。
參孫很氣憤的回去他父家,他準岳父卻將女子嫁給參孫的陪伴朋友-伴郎。
Why?
不是耶和華同意參孫娶外邦人女子,而是神藉此事讓參孫擊殺非利士人。
參孫不可碰死屍,不可喝酒,在這娶親的事件中,他卻連續違反神3項戒條中兩項的戒命。
迦南地風俗是在女方家中宴客,七日後才在女方家人洞房,完成結婚儀式,參孫參孫因為氣憤離開,沒有完成結婚儀式,女方父親以為這段婚姻已經結束為了不讓女兒嫁不出去,也無人供養所以就給參孫的伴郎為妻。
一般人只有一套外衣,30套外衣是一筆很大的支出,參孫去來回要兩天距離的亞實基倫,主要是怕萬一非利士人報仇會為害到自己家人。
亭拿在頊拉西南約6公里處,可見當時非利士人已經到以色列的人當中居住。
母牛犢是不耕田的,以色列人喜愛用母牛犢來指自己的愛人和妻子。參孫心中是喜愛他這妻子的。
How?
神的話語要遵行,沒有打折的餘地,否則就受虧損。
神賜能力給人,但所行的結果仍然要依神的教導而行。
憤怒不能成就神的義,忿怒中所行的往往是不可彌補的錯誤。
女色往往使男人迷失方向,男人要成就大事,必須能夠勝過女色的誘惑。
求神引領我,改變我,堅持的是神所堅持的,不是自己的脾氣與喜好,成為固執的人,可是有原則的基督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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