贖罪祭的條例,為了使誤犯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事上的人贖罪。
贖罪的對象與祭物:受膏的祭司:公牛,以色列全會眾:公牛,官長:公山羊,民眾:母山羊,若牽一隻羊羔:母羊羔-平民百姓。貧窮人可以用班鳩
獻祭過程,按手在牲畜頭上-代替,祭司要把血帶到會幕,用指頭蘸血,面對會幕的幔子,彈七次,血抹在香壇的四角,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,祭壇的腳旁,公牛的脂油取下,連同皮,肉,頭、腿、臟、腑、糞,全公牛燒在營外潔淨之地。
其他牲畜處理方法相同。但是官長及百姓不用將血彈在布幕上。
Why?
完全的獻上,毫無保留
贖罪祭不是自願的,而是律法規定的。犯罪的人因為社會地位不同,要求獻祭的祭牲也不同。所犯的罪是出於無知的,不是故意犯的。人犯了罪要承認自己的罪,並且負起犯罪的責任。
人若故意犯罪,贖罪祭沒有功效。
贖罪的原則是1. 替代 2.認同(按手) 3.以死代贖
大祭司的贖罪祭是很嚴重的,不能使聖殿受污穢,所以不在聖所燒而移到祭壇東邊,耶穌也在城外被釘十字架。
將血彈在布幕上是重要的事,布幕是人與神相隔的地方。
How?
犯罪若知罪而且要認罪悔改很重要,犯罪要自己負地責任,問題有時候,我們犯罪而不知,這需要聖靈的提醒及在贖罪日一起求神赦罪。
犯罪的負責是必須的,不是所謂自願的。
耶穌為我們的罪承擔一切,也是像大祭司的贖罪祭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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