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October 29, 2010

自潔成聖-遵行神的律例

利20:1-27
犯罪的刑罰
眾人用石頭打死-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,神也要向那人變臉、交鬼、行巫術
治死-咒罵父母、淫亂罪:與鄰舍妻、與繼母、與兒婦、同性戀、娶妻又娶其母-用火燒、與獸。
從民中剪除,神要親自刑罰、似乎比較剪除輕-娶他的姊妹、與有月經的婦女同房、與姨母或姑母、
無子女而死-與伯叔之妻同房、娶弟兄之妻
分別是與魔鬼接近的事,和逆倫等淫亂的事都要治死的重置。當時的迦南地人就是因為淫亂的事盛行以致神將他們除滅。
我要賜給你們流奶與蜜之地,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,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,要自潔成聖-遵行神的律例。
Why?
這些刑罰在現代人看來似乎不可思議的嚴重,犯罪的人與他們的產業無分。
父母是神權柄的象徵是在家中的代表,所以咒罵父母等於褻瀆神。

How?
成為神的兒女-基督徒是極榮耀的身分,信仰的路雖然有窄路,但是只要依靠神終能到達那流奶與蜜之地。
自潔成聖就是要遵行神的律法,如今許多當時的死罪不用受死,卻都是不討神喜悅的事而且是斷絕了來自神的恩典,這是本重要的事,因為一切的恩典都來自於神。不行這些事消極的是避免刑罰,更積極的乃是得到神豐盛的恩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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