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October 12, 2010

分別為聖才有能力教導人,服事神

利10:1-11
亞倫的兒子拿答及亞比戶,拿自己香爐盛上火與香在耶和華面前獻凡火-不被承認的火,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死他們兩人。
摩西對亞倫說:這就是耶和華說的:我在親近的人中要顯為聖,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
亞倫默默不言
摩西召亞倫的叔父的兒子來將拿答及亞比戶抬去營外,他們二人仍然穿著聖殿服事的內袍。
摩西交待亞倫的剩下兩個兒子以利以撒及以他瑪,不可蓬頭散髮,不可撕裂衣服,不可出會幕的門,以免你們死亡-不可哀哭,只有以色列百姓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,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了。
耶和華曉喻亞倫:你和兒子進入會幕時,清酒、濃酒皆不可喝,以免你們死亡,這要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,使你們將聖的、俗的、潔淨的,不潔淨的分別出來。使你們可以將一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
Why?
凡火可能1)火不是從壇上取的,容許不聖潔的東西滲入聖物中 2)只有大祭司可以把香加在香爐中,且只有在一年一次的贖罪祭中為之,3)在早晚規定以外的時間燒香 4)可能喝醉了酒5)香盛在有碳火的香爐中,是異教敬神舐的儀式,6) 所獻的日香不是按神規定的方式做的。
摩西藉此事向百姓說明,何為「分別為聖」的意義。
身分高的人反而要特別注意自己的行為,愈是有身分地位的人,神對他的要求愈高。在神旁邊服事的人,更要顯出聖潔,因為神是聖潔的,不允許任何一點不聖潔。
亞倫的兒子沒有去抬死屍,因為這會使他們沾染不潔,
他們的衣服沒有燒壞,顯然他們被擊如閃電。
喝酒使人意識不清,對於在神面前服事的人,特別不可以如此。因此服事神的人要明白分別為聖,什麼可行,什麼不可行。
神對於在他周圍服事的人要求高,對於一般百姓就比較多慈愛。因為神對被膏的人恩典也多,職責多福分多。認識神比較多,當以為警戒。神的公義背後顯出神的慈愛。神本來就是公義的,神對許多不認識他的人,為了讓他們悔改,而給人們機會就是神的慈愛。
亞倫一時喪失兩個兒子,心中雖然明白是兩個兒子自己犯了罪,只是沒有想到神的懲罰是如此嚴厲,心中對失去兒子難免哀傷惋惜,但是因為已經是大祭司,是屬神的人,就要跳脫人的情感,以神的事為優先,所以他默默不言。他也不能說什麼。
How?
基督徒要明白分別為聖,明白神的救恩,就要珍惜,而且在自己的行為上求聖潔。自己是傳道人更不允許一點不聖潔自在身上,求神赦免我。
服事神的人,屬於神的,因此在許多事上就當以神的事為重,家庭的事也重要,相信神會保守看顧。神才是我們的一家之主。
傳道人自己的行為聖潔,才有資格與能力去教導人,帶領人,服事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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