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5:32-48
耶穌繼續趛教訓三件事:起誓、以眼還眼及愛仇敵, 第5~7的耶穌告訴你們
古人說:不可背誓,總要向主謹守。→不可起誓,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,多說就出於惡者。不可指著天,地,耶路撒冷或自己的頭起誓。
有話說: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→不要與惡人作對,有人打你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,有人拿你裏衣,連外衣也由他拿去。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路。
有人說:要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→要愛你的仇敵,為你逼迫你們的禱告,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子。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,叫雨降給義人也降給惡人,若你們單請你們弟兄的安,比人有什麼長處?所以你們要完全,今你們的天父一樣。
Why?
起誓就不可肯誓,但是何必起誓,使自己受綑綁,為了讓人相信,或向神表達心意。只要誠心說是或不是,人會知道,神也明白。
人打我的臉是「侮辱」我,拿我的裏衣是損害我的「基本權利」,走一黑路是我的責任,第二里路是愛,是「甘願」的。
愛自己所愛的,也要去愛仇敵不是容易的事,但是因為主的愛、主的教導,只有這樣才能顯出神的榮耀與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,這些都不是本來的我,肉身的我的特質。至少從為仇敵禱告開始。
以眼還眼的本意是司法上要秉公審理的原則。但是耶穌要我們以善勝惡,不鼓勵人報復。
天父喜愛他的兒女不自私,能愛人的完美品質,靠著主的恩典,可以培養出這樣的品質。
完全:專心的,to the end
How?
不說諷,是我可以做到的。自己的基本權利遭剝奪、受侮辱是我很難忍受的事,陪人多款二里路我可以有這樣的愛心。
愛我的仇敵,我相信靠著主我可以漸漸做到。如今為了主的緣故,我學習放下自己,但是又不希望被別人輕看,有損神兒女的形象,其中也求神賜智慧,為義發怒,為愛關心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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