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2:1~12 吳紹楨長老 蘭雅禮拜堂 3/11/2018
一、神蹟赦罪孰容易?
可2:9 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,或說起來!拿你的褥子行走;哪一樣容易呢?
一般人覺得赦罪容易,因為從外表看不出來。叫癱子行走,很難,萬一沒有起來行走,面子就掛不住了。對於神,赦罪要花很大的代價,耶穌的血。醫治反而是容易的事。
我們像癱子一樣,在遇見困難或疾病時來到主前,心中想到的是如何去解決難處或得醫治,不斷的求問總以“難處”為中心。那知,我們真正的需要不一定是外面或肉身的,乃是內裏“靈性”的需要。癱子最需要解決的是“罪”的問題,身體的醫治顯然是次要的;不然,主不會先赦免他的罪。在苦難和困境中,讓我們求主叫我們知道我們真正的需要。若神要我們學習順服,讓我們完全的順服;若神要我們脫離卑賤的事,讓我們快快的悔改;若神要我們體會“萬事”是“糞土”,讓我們就以“基督”為至寶。
各樣的神蹟在神來說都是容易的事。故此,主叫癱子行走其實是小事,易事,但從人看來,卻是“非常的事”(26節)。不錯,每當遇到難處時,甚至我們以為身陷絕境,不可能有出路時,神能施行神蹟拯救我們,我們便以此為非常的事。其實,真正非常的事乃是癱子的“罪得赦免”。神隨時能叫人得醫治,使環境改變,但叫人的罪得赦免,則需要人的“合作”。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(民一四:18),若人不認罪悔改,神便不會赦免人的罪。為着醫病,癱子排除萬難,總要到主面前。同樣,難處,逆境迫使我們俯伏在神面前。困難愈多,愈叫人靠近主;愈是長久,愈叫人破碎得徹底,那正是神要在你我身上作的“非常的事”
二、對耶穌正確認識
可2:7 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呢?他說僭妄的話了。除了神以外,誰能赦罪呢?
教會求神蹟和妙禪有什麼不同?
一般基督徒所求的不外乎疾病得醫治、事業順利、學業有成、轉職發財等與妙禪的信徒求的有什麼不同?
故事:妙禪
基督徒也常常有許多醫治特會,神醫治了吳長老的大腸癌,我也可以得醫治?
醫治特會
我們認為耶穌是醫治的神,都沒有醫治我和我的親人!我們常常以自己的想法來認識耶穌。
約17:3 認識你─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
太24:24 因為假基督、假先知將要起來,顯大神蹟、大奇事,倘若能行,連選民也就迷了。
約一4:1 親愛的弟兄啊,一切的靈,你們不可都信,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,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。沈明鋒長老有個很感人的見證: 有一年他帶領南京堂福音隊去小琉球。那裏有個「有求必應」的廟,那是把關許多無名屍的骨頭收集起來的廟。他們遇見一位婦人,每天都會在那裏拜。問她為什麼?原來許多年前,她的孩子,有一天在路上走路跌倒了,然後就不能講話,她帶著孩子,走遍各大名醫,卻都無法醫治,有人告訴她為什麼不去她家附近的廟拜? 她去了,廟的人告訴她那天她孩子走在路上,撞到五路神,即煞到。所以無法說話,拿了一個符回去燒了給她孩子吃,果然孩子好了,廟的人告訴她要常常來拜拜謝恩。沈長老問婦人:一個瞎子和一個走路在路上相撞,是否誰的錯?她回答當然是看的見的人的錯。沈長老說:妳的孩子看不到那個神明,為什麼神明要罰妳的孩子?這分別是貪官污吏,為什麼妳還要拜他感謝他?大鬼、小鬼常常兩面手法,一搭一唱,一個黑臉、一個白臉
三、為何耶穌先赦罪?
來10:19 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。
林前1:22~23 猶太人是要神蹟,希利尼人是求智慧,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,在猶太人為絆腳石,在外邦人為愚拙。
我們卻常常以為有喜樂平安就滿足了。卻沒有得到生命!
四、悔改赦罪得生命
太11:23 迦百農啊,你已經升到天上(或作:你將要升到天上嗎),將來必墜落陰間;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,若行在所多瑪,他還可以存到今日
約3: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
約20:30~31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,沒有記在這書上。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他,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。
彼後1:9 人若沒有這幾樣,就是眼瞎,只看見近處的,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。
你對「罪」的定義是什麼呢?「罪與義」是相對立的,只要是罪人就不可能是義人,只要是義人就不容許罪在他們身上。一般人認為只要我不作奸犯科,不殺人放火,就不是罪人,這罪的標準和滿足的對象,都是在「我」這個人身上,所以追求「做好事,建功德」都是做在我這個人身上,以為做出這樣的行為,我就能算是個義人。因為都是「我」做出來的,關鍵在於「我 」。
但是從這一節聖經的標準來看,成為義人的關鍵,不在於「我」做了多少,而是在乎「神」滿足了多少?不聽從神的命令,不領受神的訓誨,不倚靠耶和華,不親近神。整個關鍵和焦點,都是在「神」而不在於「我」。因此,如何能除去罪行呢?其實這就是從以「自我」為中心的人生,轉移到以「上帝」為中心的一個過程。
「罪」這個中文字,拆開來就是「四非」,哪四個非呢?就是『不聽從神的命令,不領受神的訓誨,不倚靠耶和華,不親近神
鄭麗津由出家人,信主成為基督徒!
五、我要常常認罪嗎?
馬丁路德九十五條論綱第一條:
當我主耶穌基督說「你們應當悔改」(馬太4:17)時,衪的意願是希望信徒們畢生致力於悔改。
詩139:23~24
神啊,求你鑒察我,知道我的心思,試煉我,知道我的意念,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,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。
約一1: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。
約一1: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
雅5:16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,互相代求,使你們可以得醫治。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。
一個真正的好人,是隨時承認自己是罪人,
一個虛假的惡人,是隨時証明自己是好人。 司布真(Charles
Spurgeon)
神蹟與赦罪
神蹟 赦罪
1.指路標,是媒介 1.得生命,是目的
2.滿足肉身的需要 2.滿足靈魂的需要
3.今生的恩典 3.永恆的恩典
4.透過神的話語來完成 4.透過十字架救贖來完成
5.祈求未必得著 5.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
6.叫人歸榮耀給神 6.成為神榮耀的見證
(見證基督) (活出基督)
你有把握嗎?
稱義:罪得赦免、重生得救、得永生!
成聖:得豐盛生命、豐豐富富進神國!
(神)必再憐憫我們,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,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。(彌7:19)
…悔改得生命! (徒11: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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