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彼得有可責之處,保羅就當面指責他-因為他本來與外邦人一同吃飯,因怕猶太人所以就退去,與外邦人隔開了。
人稱義是因為信耶穌基督,不是因為行律法。血氣的人,無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嗎?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嗎?信了基督卻仍然行律法,且不能稱義,信基督豈不是也讓人犯罪。不是如此,是我們對律法已經死了,與基督同死,在我裡面的已經不再是我,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
Why?
彼得也領受了異象,付福音給外邦人,但是仍然受限於猶大的律法,不敢與外邦人在一起,使猶太人也受轄制如同外邦人,甚至怕外邦人,猶太人難道比外邦人還不如?保羅提出如此反問。
律法叫人知罪,人都有罪,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義成聖。
我們靠信基督稱義,不是不管律法,而是律法不再成為我們的轄制,我們目的不是在行律法,而是信耶穌基督,讓耶穌在我們裏面,使我不再犯罪。勝過律法所要求的,神看我們的心。律法所規範的是外在的。
How?
看見真理上的錯誤,要如保羅一樣當眾指出來,不容絲毫苟且迷糊不清。
向著律法我已經死了,是我不是以追求律法為我的目標,神的靈在的心意,給我神的生命,使我知道什麼可行,什麼不可行。靈是自由的、喜樂的。我知道我所信的,直到永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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