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ugust 27, 2010

神必照各人的行為來報應各人,神並不偏待人

羅2:6-11
報應:神給的
必照各人的行為來報應各人,神並不偏待人 not show favoritism
恆心行善、尋求榮耀、尊貴和不朽的,得永生
惟有結黨(self-seek)、不順從真理、順從不義,得忿怒、惱恨
患難、困苦給一切作惡的人,榮耀、尊貴給一切行善的人。
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:神先從屬於自己的百姓開始審判。
Why?
惡人在世上有時享福,但是都不是永久的,從神的永恆來看都是暫時的。
作惡的人最終仍要得永恆的痛苦。
神的審判是依各人的行為而定,不是因為各人的身分,或是口中說是屬神而定
行善要恆心,不是隨心而行。
尋求榮耀、尊貴,是一直去追求,沒有止境,追求那不朽的,永恆的生命主宰-上帝的必定得到是神的應許。神看人心及行為,由行為顯明人的心,否則是欺騙自己。所行的可能要付出代價,付出愛心,放下自己,得的是神的榮耀,非人的榮耀。
結黨:尋求自己有利的事。
惟有:神不是願意以痛苦待人,提出條件,就是行惡,不順從真理而且順從不義的人得忿怒。不相信上帝,而且去追尋世界的偶像的人,得忿怒。
How?
身為基督從更要警醒,因為神特別看顧,所以有行為偏差,神先施予警告,若是行善,追求榮耀神也會特別看顧。
我們所追求的是神的永恆,與得到神的榮耀,世界的喜樂雖然也很好,但是不能與神的喜樂相比。
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