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31, 2010

律法本是叫人知罪

羅3:9-20
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保羅自己也承認猶太人沒有比別人強,雖然寫信指責猶太人的罪,因為人都在罪惡之下。
世上沒有一個義人,沒有明白神的,沒有行善的。
滿口咒罵苦毒,平安的路未曾知道,眼中不怕神。
律法上的話都是對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伏在神審判之下:神依律法來審判人
Why?
猶太人是神的選民,神將話語交給猶太人,再傳給其他人,但是猶太人和其他民族的人一樣都是罪人。人都有原罪:自私、貪婪、驕傲、不認識神。
律法不是沒有用處,律法叫人知道什麼是罪,讓人明白何者為是何者為非,是神的標準,同樣的律法也讓人知道,人無法靠行律法稱義,因為律法所上的,沒有人可以做到完全。
沒有人可以完全明白神,沒有人所行的善是完全,我們所行的只是行我們能夠做的,行神就恩惠在我們身上,我們的一點回應。
人口中的言語常常帶著苦毒,因為心中充滿怨恨。眼中不怕神,因為中心已經痳痺,被遮蔽了
保羅指出不能靠行律法稱義,唯有靠相信耶穌基督,藉基督的寶血才能稱義。除此以外沒有別的路。
不能靠行律法稱義,不是說律法沒有用,律法讓人知道什麼是罪。
How?
神所定的一切都是好的,為叫人能夠知道神,認識神。
律法的總綱是愛,因為神就是愛。
人要承認都是有罪的人,在律法之下,受律法的約束,唯有靠主耶穌基督能夠脫離罪惡的綑綁,進入永生的國度。
我也是蒙恩的罪人,一生追求認識神,經歷神,見證神的榮耀。靠主的寶血潔淨,沒有可以自誇的,唯一能誇口的是詞憑基督耶穌誇口。
我仍然要繼續讀神律法的話語,明白神的心意,並且藉著聖靈來經歷神,認識神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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