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ugust 28, 2010

律法在人心裏,行出主的真道

羅2:12-16
在神面前不是聽(摩西的)律法為義,是行律法的稱義
沒有律法的犯了罪,不必按律法滅亡,凡在律法下的必按律法審判。
沒有律法的外邦人,順著本性行律法的事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
律法是刻在人心裡,是一種是非之心,是良心為證
基督在審判人的日子,就要發生,這是我所傳的福音-人要悔改歸向主,人都要面臨神的審判,即使不認識神的人,不認識律法的人。
Why?
這裡的律法是指摩西的律法,重點不是在於知道,而是去行出來。
律法在是否猶太人,是寫在人的心裏,是否存在人的心中?存在心中才會有制衡的作用,不是給人看的。
人無法遵行摩西的律法,因此都要面對將來的審判,惟有依靠基督耶穌的寶血,洗淨罪孽才得以稱義
How?
神的律法是在我們心中,敬拜神,榮耀神都在於人的心。
福音就是叫人明白,有一位救主耶穌基督,依靠祂,可以使人重生,得著新生命,脫離罪的綑綁,脫離死亡的轄制。
求神保守我的心,讓我所行的在主的真道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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