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太人身分,且倚靠律法,靠神誇口,曉得神旨意,能分別是非,又是教導別人的,還不教導自己嗎?教別人之前,自己是否了解而且做到
保羅指出這些文士,1)偷竊 2)姦淫 3)偷竊廟中之物 4)犯律法玷辱神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褻瀆
能全守律法的要審判有儀文和割禮卻犯律法的人,
猶太人是表面身分,割禮是外在儀式,懂律法只是知道,不如行律法,稱讚來自神,不是來自人。
申10:16要把心裏的污穢除掉,已經說明割禮是儀式,重要是把心裏的割禮。
猶太人把外邦人看成小孩子,或在黑暗中的瞎子因此岐視外邦人。
Why?
自己的行為遠比口中所說的更重要,尤其自己的家人最清楚明白。
身分固然重要,言行更重要,身為基督徒是否有基督的樣式、形像,否則只是被人看笑話,污辱神的名。
保羅指責猶太人最明白神的旨意,最清楚神的要求,應當不是守死的律法,而是相信活的耶穌基督
當時猶太人不拜偶像,卻偷竊廟中的金銀偶像,似乎是反對偶像,卻貪圖財物。成為反猶太的因素之一。
猶太人自己所誇口的,都是外面看的見的,神看人內心,不是看外表,讓神稱讚比被神稱讚好,只是人常常在乎人而忽略了看不見的神。
How?
身為傳道人,也站講臺傳主的道,自己是否做到自己所講的更重要。人常常看不再自己眼中的樑木,人會給自己找理由,求神幫助啟示。
我就是基督在世界的代表之一,當然要有榮耀基督的行為,否則反而褻瀆神的名是很大的罪。
做到比說到重要,內在氣質比外在身分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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